紅網長沙3月27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趙晶)為鼓勵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引資,長沙市政府將對招商中介人進行獎勵。3月27日,記者獲悉,《長沙市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暫行辦法》將自2014年4月16日起實施。對直接引薦長沙地區以外的投資者來長沙市投資的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金額可高達百萬。
  中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組織。但由財政撥款的各級各部門和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項目投資各方實際控制人,不列入中介人獎勵範圍。《辦法》明確獎勵條件為,通過中介人招商引資的在長沙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滿足以下條件:從註冊之日(增資擴股從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3年內,外資企業實際到位資金500萬美元及以上,內資企業實際到位外來資金6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並形成等值固定資產(不含土地款)。
  符合國家、省、市鼓勵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項目,或為世界500強及國內行業龍頭企業投資的各類項目(房地產項目除外)。 具體獎勵標準按項目具體情況計算,如新設立引進境外資金的項目,按實際到位資金的5‰計算獎金。原有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500萬美元及以上的,以實際增資擴股為基數,按實際到位計算獎金,單個項目增資擴股只獎勵兩次,累計獎勵金額上限為200萬元人民幣。 市財政每年將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資金列入預算,招商引資中介人獎金按稅收歸屬,由市、區縣(市)、園區財政分級承擔。  (原標題:長沙市政府:引薦投資者來長沙可獲百萬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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